各自考助学班考生:
2016年下半年、2017年上半年自考本、专科毕业生档案已下发至学院。请回学院领取了毕业证,并填写了《毕业生登记表》的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230办公室领取自考生档案。领取事项如下:
1.领取时间:即日起至4月12日(节假日除外)。
2.领取方式: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回学院领取。如需委托他人领取,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委托书,方可代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