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4月5日—4月11日,在此期间想要放弃录取的同学,请在11号16:00前将放弃录取申请(见附件)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28-84868591(传真发完后请务必电话确认),或者到学院招就处现场办理。逾期不再办理!周末及非工作时间不予办理。
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,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。放弃录取考生请务必慎重考虑。
特别提示:4月11日公示结束我们将名单上报考试院,录取考生将作为我院正式录取考生,不能再参加6月高考。